新聞資訊
新聞資訊
聯系我們
業務資訊:138-628-67300
加盟熱線:0513-82333698
郵箱:mingyang@mysun1688.com
市場動態
重磅!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政策發布!6.1并網區分管理
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價格市場形成、責任公平承擔、區分存量增量、政策統籌協調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項目(風電、太陽能發電,下同)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通知》明確,創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存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電價等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對增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由各地按國家要求合理確定,機制電價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通過建立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既妥善銜接新老政策,又穩定行業發展預期,有利于促進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助力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
2025年6月1日起投產的新能源增量項目:(1)每年新增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由各地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超出消納責任權重的,次年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可適當減少;未完成的,次年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可適當增加。通知實施后第一年新增納入機制的電量占當地增量項目新能源上網電量的比例,要與現有新能源價格非市場化比例適當銜接、避免過度波動。單個項目申請納入機制的電量,可適當低于其全部發電量。(2)機制電價,由各地每年組織已投產和未來12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自愿參與競價形成,初期對成本差異大的可按技術類型分類組織。競價時按報價從低到高確定入選項目,機制電價原則上按入選項目最高報價確定、但不得高于競價上限。競價上限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考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初期可考慮成本因素、避免無序競爭等設定競價下限。(3)執行期限,按照同類項目回收初始投資的平均期限確定,起始時間按項目申報的投產時間確定,入選時已投產的項目按入選時間確定。